第15章 三步走-《大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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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必须依法操作。”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许多人认为是在喊口号,装样子,其实,依照岳文的理解,遵纪守法,既有利于干事创业,也有利于保护干部。
也得益于陶沙与阮成钢的熏陶,法律意识已经深入他心。
“《港口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岳文看看霍达,霍达也在注视着他,“芙蓉港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以此为指针,通过股权转让、资本并购等一系列资本运作,完成最后的融资,建立“多元投资、产权明晰、稳定经营”的投资运行体制。”
第一条说资本,第二条说法律。
杨部长一直在注视着岳文,这不是空话吗?这等于什么也没说,也没有具体的倾向,可是他看看霍达,却听得津津有味。
“管委的法律顾问是谁?”霍达突然插嘴道,他看向蒋胜。
“刘玉容。”蒋胜还回答,管委秘书长李丹枫答道,这个刘玉容面色姣好,三十出头,她凭什么成为管委的法律顾问?放着那么多大佬不用!
霍达略一沉吟,“平州律师事务所的那个什么……”他一时记不起名字了。
“陶沙。”李丹枫答道。
“让陶沙参与港口股权转让和并购。”领导就是领导,也不管陶沙愿不愿意,反正他下了命令,手下的人就要办好,办成。
蒋胜、蔡永进等领导都看向岳文,开发区人都知道,陶沙、阮成钢和岳文是三驾马车,穿一条裤子都嫌肥,这是霍达在给岳文面子?
不至于啊,一个市委常委还需给一个处局长面子,可是如果不是这个解释,那也说不过去。
“你继续往下说。”霍达拿起毛巾擦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临近年关,他很忙,这个常委会是忙里偷闲开的。
“我同意刘主任的意见。”
众人有些惊讶,有的人已经掉了大牙,不是酸的,是惊的!
现在,岳文给外界的印象就是一个头上不要人的人,在开发区,除了老领导蔡永进、蒋胜的话他听得进去,与周平安交好外,区领导他鲜有服气的人。
他与刘兴华有矛盾,众所周知,上两次常委会,401国道改扩建他公然否定刘兴华的意见,直接提出了BOT的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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