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苏白提出质疑,认定证据不足,需要补充相关的证据材料。 检方针对于以下证据展开了调查。 第一:关于施暴人三人徐峰,李涛,张曼雷进行的着重的审查。 主要是询问其关于在被看守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件事情三人肯定是非常的清楚,只是不愿意说,一直审查不出来而已。 第二:则是查找当时的监控录像,查看在监控中,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三:则是寻找物证。 物证也就是当时击打在林栋身上的木棍。 这三点内容,则是关键的补充证据。 在审查证据期间,苏白还参与了进去,跟着李笑荣检察官跑了不少的地方。 但最主要的还是跑当时看守林栋等人的派出所。 询问所长等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派出所所长是个将近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名叫李雄。 面对李笑荣和苏白两个人来到派所出,想要见一见所长李雄,取一下当时的监控录像。 见到了是见到了。 对方在面子上给的也很足,将两人带进办公室,倒杯茶让两人慢慢等。 等了大概两个小时。 李雄让人把当时的监控录像取了过来,结果等到李笑荣查看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里面的画面歪了! 可以看的出来,在当时监控录像的整个过程,只拍到了脚底板,也就是众人的鞋子。 根本看不出来当时的具体经过。 李笑荣微微皱眉:“这个.监控录像?” 李雄脸上佯装生气:“这个监控录像,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不怎么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监控给掰歪了!” “现在只有这么多画面了。” “没办法” “我们下一次一定注意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这一次是我们的失误,不过这应该也能当做证据吧?” 应该也能当做证据.… 听到这一句话,李笑荣倒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怎么说呢 这种事情他也说不好,毕竟监控录像你要的,人家给了吧? 配合你了,剩下的监控画面拍不到也不怪人家啊! 对吧? 这有什么问题?完全没有任何的毛病嘛。 相关的证据,李笑荣也给苏白拿去看了。 看完,苏白: 监控录像作为最直观最直接的证据,直接丢失? 不对,不是直接丢失,是相当于直接丢失,因为人家配合你的工作了,只是监控里面什么都没有这能怪谁? 就说配合工作到不到位吧。 到位了就行了。 最直接的证据没有拿到,那么想要拿到物证和从徐峰等人的口供上进行突破就显得相对来说比较难了。 . …. 两人同行。 李笑荣不断抱怨:“苏律师这个案子很难搞啊!” “根据现在的口供和直接证据,完全可以进行判定了啊!” “.” 苏白笑着开口,很明显可以看出李笑荣是一名负责人的检察官,可能工作久了有些疲惫。 于是开口解释道:“李检察.” “不是我非要揪着这一点,而是我要给我的委托人当事人一个交代。” “先不说其他的。” “持械进行打击和不持械这两者之间有些显著的区别吧?” “木棍作为主要的物证,如果徐峰等人到时候在判决以后改口供,不承认。 申请向上一级法院和监察部门重新进行立案判决。 缺少了主要的物证。 到时候进行追责,那么李检察伱也是有责任的。” “再说了,这个案件的相关物证找不到,李检察不觉得很奇怪吗?” “说不定是一个大案子呢.?” 李笑荣听到苏白的解释,笑着点了点头。 “说的有道理。” “我觉得苏律师,你当律师太委屈了,考个公吧。” “以后咱们一起上班。”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