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原本他还在发愁没粮没钱,现在不就解决大半了吗? 叶大帅觉得女儿可太贴心了! “囡囡真乖,爹现在的确有些困难,就不跟咱们囡囡客气了,到时候爹再给你寻点好东西回来,好不好?” 桑桑点了点头,眨巴眨巴大眼睛,似乎挣扎了一下,才问道:“爹,那以后我还能吃小鸡炖蘑菇吗?” 叶大帅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今晚爹就让厨房给咱们囡囡炖老母鸡!” “有爹可太好啦!”桑桑高兴的对着亲爹阿谀奉承。 叶大帅联合城内好几家富商,给百姓们发了救济粮,再加上桑桑的那些宝贝在市面上供不应求,换来了不少银元。 叶大帅是有眼光的,他清楚如今还只是开始,以后或许还有更大的浩劫,所以他将这钱拿来卖了不少军需装备。 城内有了粮,总算是喘息了一阵子。 不过叶大帅好像越来越忙了,桑桑只能经常在院里跟亲妈胡小蝶一块儿玩。 桑桑妈妈喜欢听曲儿,还在大帅府搭起了戏班子。 胡小蝶喜欢京戏,台上的戏子唱着“这才是今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 桑桑不爱听戏,每当这时候,胡小蝶都让院儿里的丫鬟带着她上街玩儿。 但桑桑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城里不缺粮了,可大家好像还是不开心。 听说其他地方还在缺粮。 桑桑回到院儿里,又偷偷爬到了墙头,找到了正在读书的陆别时。 陆别时八岁,比桑桑高了好大一截,桑桑得昂着头看他,但她脑袋昂的高高的,都只能看见陆别时尖尖的下巴,最后还把自己弄摔了。 陆别时拿着一本杂志。 这时的桑桑已经认得一些字了,但也只认识一个年字。 于是桑桑眼巴巴的看着陆别时问:“小时哥哥,你在看什么啊,干爹捏?” 桑桑去年认陆爹为干爹,每年都要来磕头拜年。 陆爹的亲爹是前朝的二品大员,正经的书香世家,其妻子是京城有名的钱袋子,许多产业都是陆家的,因此哪怕陆爹只是当一名编辑,这辈子也不会缺钱花。 陆别时给桑桑放了一跟小板凳,说:“我爸去杂志社上班了,我在看新出的《青年杂志》, 你知道吗?” 桑桑摇了摇头,但又怕陆别时感觉自己没文化,于是桑桑很认真的表示:“我不知道,但我认识年字,因为我爹叫叶景年,我还会写我的名字,我叫叶桑桑。” 陆别时轻笑:“桑桑真厉害。” 这话不是托词。 陆别时发现桑桑很聪明,不是一般的聪明! 桑桑的记性很好,几年前他随便教的一个英语单词,几年后桑桑看到外国人的酒店里有英语单词时,竟然读了出来。 但叶大帅没时间教孩子,胡小蝶这半年沉迷戏曲无法自拔,而且听说没读过书,自然不可能教桑桑。 不过桑桑家里倒是有两个哥哥,老六是个天才,只是在学校住校,不常回来,老七倒是还在私塾读书,只是脑子和桑桑没法比,到头来估计还要桑桑教。 所以桑桑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在陆别时这里认得几个字再走。 这次也不例外。 桑桑坐在陆别时专门准备的板凳上,下巴放在桌子上,问:“上面写的是什么呀?” “是陈先生写的《敬告青年》,自由的而非奴隶的……” 清冽又充满童声的声音在桑桑耳边响起,她回去后告诉胡小蝶,她又认识十个字! 胡小蝶年少时是个苦命人,父母重男轻女,当时闹荒灾,被卖到了叶家做丫鬟,结果后来莫名其貌被还是大少爷的叶景年看上了,再后来就成了大帅府太太。 胡小蝶没读过书,也知道自己身份低下,并不在意叶景年是否娶姨太太,叶景年什么也没说,整个大帅府也就只有胡小蝶一位夫人。 胡小蝶没有达官显贵的规矩,桑桑的童年在胡小蝶的教育下过的十分快乐。 爹娘都是宠孩子的,哪怕孩子有一点点进步,二人都能高兴大半天,因此当桑桑告诉胡小蝶自己又认识十个字的时候,胡小蝶大呼我姑娘是个天才。 就这样,桑桑长大了18岁。 桑桑上头的两个哥哥前几年已经去了国外,估计要许久才会回国,倒是前头的哥哥们都回来了。 大哥办了一所银行,二哥做生意,三哥四哥跟随叶爹去军营中历练,如今职位在同龄中是最高最优秀的,五哥不太靠谱,回国后创办了一家影视公司,但听说效应还不错。 桑桑读了女子高中,来年就可以上大学了。 叶爹叶妈很支持孩子们读书,总是认为读书是目前为止最能开阔眼界的方法。 事实也是如此。 陆别时进入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同样选择了和桑桑二哥一样的道路,但桑桑觉得自家小时哥哥可比二哥厉害多了! 她爹说二哥没甚生意头脑,给了三千银元,最后把裤衩子都亏了,还是大哥去赎的人。 陆别时就不一样了,他做生意才三个月,就已经赚的盆满钵满,每次回来还会给自己带礼物。 只是桑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陆别时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