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呵呵!王公子说得好,比试作诗,这徐天便输定了!” “徐天,你还是直接跟着王公子回去做书童吧,以后日日夜夜的照顾,守好你的本分!” 地主豪绅们纷纷说道,认为这次王峰是赢定了。 然而,周围的百姓们却是议论纷纷。 “呵呵!这就是琅琊王氏的人吗? 当真是不要脸啊!” “做饭,那是讲究色香味俱全的,刚才徐老爷做的饭,无论是色香味还是别的,那都是上乘,怎么可能会输!” “呵呵!说到底,还是琅琊王氏的人太卑鄙,第一场和地主豪绅串通了,这还不算,第二场还比试作诗!” “谁不知道,琅琊王氏的人作诗那是一绝,哼!即便徐老爷输了,那是输在王氏的人卑鄙无耻上!” 咯吱! 听到周围百姓的议论,王峰的牙齿紧咬,拳头更是握的咯吱响,徐天对着王峰道:“这第二场,既然是比试作诗,那不如就由我先来如何?” “好!你先来!” 王峰冷声道。 徐天清了清嗓子,对着在场的众人道:“我这首诗,乃是我农忙时节,看到百姓们在田间地头劳作时,有感而发,心血来潮之作!” “名为锄禾!”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锄禾,乃是后世家喻户晓的一首诗,是唐代的李绅所著,算算时间,应该就在几年后。 不过,这个李绅除了锄禾之外,还有一个特别著名的典故与其有关,那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李绅在做官之后,过的极为奢侈,据说,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便是爆炒鸡尖,也就是小鸡的舌头。 一顿饭,要吃下去几十只鸡,而他治下的百姓,却连一口饱饭都吃不起,冬天冻饿而死的百姓更多。 因此,徐天直接拿他的诗当众吟诵出来,断了他的仕途,一点也没有负罪感。 “好!” “这首诗好啊!虽然我不会读书,可是我也能听出来,这是一首好诗!” “这首诗,以最简单明了的诗句,描绘出了百姓们的坚信和农忙时的景象,的确是一首好诗。” “不错!这个徐天的文学造诣很高,是个难得的才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