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遇到江鹊后,他认知内的什么东西开始出现裂痕。这也应当算是“迷路”了吧。 手指碰到紫砂壶,被烫了几秒,那点热从指尖烧到心里去,下一秒她便听到他的一声轻笑。 慌乱的行为与躲避的目光,赤|裸地落入他眼睛,无可逃避。 还是个小姑娘。 他比她年长那十几岁,她什么心绪能逃得过? “去睡吧,还想听,以后讲给你听。” 沈清徽也合上了书。 江鹊有点羞窘,自己小跑回去躺下,沈清徽也在另一边上床,抬手关了台灯。 江鹊小心地躺在一侧,紧张的一动不敢动——从来不敢奢想,竟然在这一刻,跟他的距离是这样近。 江鹊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很快,夏天的房间里有一点点闷热,雨声与心跳声混着,江鹊是忽然想到了那桌人说的什么于小姐。 她根本无从得知那个于小姐是谁,又是哪个“yu”。能让素来温和的他发怒,是不是又意味着不一般? 江鹊从不知道关于他的过往和曾经,就连这三年里,也没怎么听沈明懿说起过关于这个“三叔”的事情。 一想到是否是有另一个女人与他有过感情的纠葛,或者是曾经出现在他的生命中,江鹊心口都酸酸的。 她悄悄假装翻身,然后在黑夜中慢慢睁开眼睛。 这是江鹊第一次敢这样近距离地大胆地看他。 一个夜晚很短暂,却又在这一刻显得好漫长,江鹊总喜欢向前看,因为她这过往的二十年人生里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她多停留。 可遇见了沈清徽,她希望时间走的慢一点,也希望永远停留在现在。 “沈先生,晚安。” 江鹊很小声地说了一句。 这么多年来,她其实很明白“自知之明”这四个字的意思,她很明白自己与他的云泥之别,也正是因为如此,江鹊想要藏起这一刻的心动。 沈清徽并没有睡着,清晰的听到了身旁江鹊说的那五个字。 小姑娘那点小心思,浅薄地像薄冰,一眼看过去就化了。因为沈家的缘故,他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精英教育,恋爱从没时间谈,时间过的飞快,转眼也就三十五了。 他在沈家的身份其实很尴尬,主要还是因为他母亲的缘故,因为大哥在国外出了车祸早逝,母亲将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头两年的时候,精神出了点问题,一度疯|魔化,还要到处烧香求佛,说什么找师父做法,莫让乱七八糟的女人出现在他身边,后来听朋友提起来,传成了他母亲到处求人给他断了姻缘,好让他一心继承家业。 然而沈邺成已经八十六了,还攥着集团里的大部分股权,说白了还是谁都信不过。 二哥的出身,还有他前几年卷入的祸端。 其实他也心知肚明,这些年就算是有女人近身,也都是图点什么,身份,权力,金钱。 唯独有江鹊,他什么都不做,只是在那天出于一时的好心,就这样信任他,觉得他是个好人。 总觉得都已经三十多岁了,当这个鲜活又单纯的女孩出现在身边时,他竟然也有点异样的情绪——多可惜他是三十五岁,没能在二十岁的时候遇见她。 他向来不太在意年龄,而这会,那点喜欢袭上心头的时候,他才发现连同年龄都被他纳入了思考的范畴。 第二天一早,江鹊特意赶在六点整起来,结果起来的时候,身旁已经不见人了,江鹊心里暗叹,自己到现在都不知道沈先生的作息,但是能看出来,他是真的很容易睡不好。 江鹊从床上坐起来,卧室的窗帘仍然掩着,他江鹊掀开被子下床,轻轻掀开窗帘一角,看到了沈先生正站在院子里拨弄那只喜鹊。 昨夜一场雨又停,天空仿佛被洗刷过,湛蓝明亮,几朵云压低,天气很好。 江鹊站在窗边,只觉得像画。 她洗漱了一番下楼,本以为刘妈也在,但是出来之后只看到了桌上的早餐,没见到其他人。 早餐还是沈先生买的,已经眼熟的店。 昨晚的一夜,他的神色如常,江鹊却心口微微悸动。 “刘妈出门了,应该一会会回来,”沈清徽才说着,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看到上面的号码,沈清徽皱了皱眉头,“你先吃。” “好。” 江鹊有点刻意等他,但是视线晃荡了好一会,沈清徽去外面接了的电话,过了几分钟才进来,但他没坐下,而是拿着手机去取了外套,说,“你先吃吧,我要出去一趟,等会程黎会过来,你要出去的话让程黎送你。” “好。”江鹊有点讷讷,没反应过来他。 沈清徽也察觉到小姑娘情绪低落了一瞬,他拿起外套的时候停了停脚步,说,“晚点回来见。” “好。”心情终于又雀跃了一瞬。 早餐是买了两人份的,但江鹊只吃了自己的那份,想等着刘妈回来一起吃的,但是没一会刘妈回来,说自己早上已经吃过了,还客气地让江鹊多吃一些。 江鹊有点不好意思,饭后想去收拾一下桌上,结果又被刘妈制止,说这些活叫给她做就好,但大概也是看出来她有点无措,刘妈笑着说不介意的话做饭的时候来打打下手就好。 江鹊这才松了口气。 江鹊正在跟刘妈说着话,手机响了一声,她拿出来看了看,是白蕊给她发了一条微信,说上午九点到工作室拍几组照片。 江鹊回了一条消息,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早上七点半了,估计这个时候赶过去也差不多了。 刘妈来院子里浇花,也算是送着江鹊出来。 刘妈笑说,院子里这些花,都被沈先生宝贝的很,谁都碰不得,自己也只能给这些兰花浇浇水而已。 说着,外面车子停下,是程黎开车过来,是沈清徽考虑到这里出行不便,也是担心江鹊还要出门。 反正程黎身为他的助理,工作也并不算太忙。 沈清徽是一大早接到了父亲沈邺成的电话,说挺长时间没见了,来一起吃个早饭。 只是单纯吃个早饭是假,估计又有什么事情要说。 沈清徽还是开车过来了。 早些年,沈邺成起家其实一直成后人的谈资,奈何沈家现在家大业大,最早八卦的那几家杂志都赔了一大笔钱,也算是杀鸡儆猴,后来一直没人敢谈。 但没人谈不代表没发生。 大意就是沈邺成本来只是个海归的穷小子,父母也只是在闽粤那边做点小生意,后来沈邺成学成归国,在某个酒会上追求了沈清徽的母亲庄景月。 而彼时庄景月是名门庄家的千金,父亲是港澳的房地产之王,母亲又在知名大学教书。 很难说沈邺成对庄景月的追求是出于一见钟情亦或者是早有预谋,但也正因为沈邺成幽默的谈吐和猛烈的追求,加之长相英俊,很快就让庄景月动心。 也是因为沈邺成那段海归的经历,庄家父母对他也很是满意,最初庄父还让沈邺成做了一段时间自己的助理。 后来二人在一起后,有了庄家的帮衬和提拔,沈邺成也是从房地产业起家,后来逐步扩大了自己的商业版图,涉及至投资,控股等一系列产业。 或许是因为沈邺成出身和庄家的原因,多少对一些东西都是宁可信其有,所以当初费尽了麻烦在一处半山建了庄园,还专程请了人设计。 风景倒是极好,绿木相称,郁郁葱葱一大片,连冬天都有灰绿的松柏,说是万古长生。 沈清徽将车停在别墅前,老宅的管家容叔早早就来等着。 老宅是全中式的装潢,格外的庄重。 一进来,看到唐吉玲正在厨房忙活,五十多岁,保养得当,还显得很是年轻,但是或许是因为最近操劳,脸上也不似之前了。 见沈清徽进来,她想笑着打招呼,奈何沈清徽一个眼神都没给,她讪笑,说,“你爸爸还在楼上歇着。” 沈清徽也没理,径自抬步上楼,容叔开门进来,也只是同唐吉玲淡漠颔首。 这个家,淡漠的要死。 沈清徽去了二楼的茶室,沈邺成坐在一把太师椅上,一边看一本书,另一只拿着茶杯的手颤了颤。 沈清徽在他面前站定,回来这些日子,还是头一回来这。 好像也是很久没见,一向身体硬朗的老头子终于还是熬不过时间岁月,今年初,隆冬天,沈邺成刚过完了八十六岁大寿。 本来确实身体一向很好,但到底也是扛不住自然衰老,几年前中风了一次,虽然后续保养得当,但也是几日几日睡不好,为此找遍了有名的医生,也喝遍了中药,就是不见好,后来又是前不久,阮佳思从沈家小楼上跳下来,那天后老爷子睡眠更差,刚回来的时候还听容叔说了。 “来了。”沈邺成咳嗽了一声,让沈清徽坐。 “不用,我一会要走。” “还怨我呢?”沈邺成看的也淡然,自己颤巍巍倒了茶,又是接连咳嗽几声。 “什么?”沈清徽平淡问了一句,假意没听清,又或者是不知他指的哪一件。 怨可是怨太多了,但人又不能活在怨气里。 “你妈,你去看过没有?” “嗯,还是那样,”沈清徽终于坐下,但是没喝茶,“阿尔兹海默越来越严重了,上回去已经认不出我了。” “我总觉得,我也是这几年了。” “不会,您会长命百岁。”沈清徽讥笑一声,说的云淡风轻,有句话怎么说,祸害遗千年。 “清徽,”沈邺成没计较,他视线看着茶室中间的发财木。 沈邺成这茶室别有讲究。 极为宽敞,最中间的位置,更是种了一棵顶着天花板发财木,发财木粗壮,但外面生了点藤蔓类植物,也不知道是人为还是怎么。 “你看那,只有那棵发财木生的粗壮有力,因为所有的养分都在那儿,这发财木和你年岁差不多,你出生那年我栽的,三十多年越来越粗,倒是也长了点歪枝,我亲手砍的,周围那些藤蔓估计是吹进来的种子,虽然呆了这么多年,又怎么跟发财木比?等哪天我走了,你亲手把它拔了。” 这话意有所指,听着好像在形容发财木,其实呢? 发财木是他,藤蔓是唐吉玲沈睿言。 沈邺成和庄景月的长子沈容信早年过世,老二沈睿言是唐吉玲的儿子。 “这藤蔓在这少说也有几十年,你真当说拔就拔?”沈清徽冷笑,“拔了,房子都要塌。话说回来,你不洒下种子,这藤蔓能长得出来?” “那你以为,我这么多年,让你处理沈明懿的烂摊子,就只拿你当手纸,擦完就丢?”沈邺成看着他,似笑非笑。 那双眼睛,其实已经因为年龄而有几分浑浊,但这样讥笑看人的时候,让人后背生凉。 沈清徽突然想到一句话,并不是每一个老人都是和蔼善良的,沈邺成八十六了,依然精明算计,他即便再厌恶反感,他骨子里也留着沈邺成的血——可他们不同。 沈清徽没有沈邺成那么残忍。 “你直说吧。”沈清徽突然很不想跟他拐弯抹角。 “这藤蔓早晚得除去,我的发财树,我死了,也得看着他生长茂盛,看他枝繁叶茂,就算是活了这么多年的藤蔓,它也不能顶替我的发财木。” 沈邺成笑了,喝下一口茶,又剧烈地咳嗽起来。 “那也得看你这发财木愿不愿意在你死后还活在你这书房里。” 沈清徽站起来,再也没有继续呆在这的念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