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寸心-《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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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一生,品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养成,对情与爱的态度也是如此。
江白昼年幼早慧,同龄的小孩牙牙学语时,他已通文墨,能将他师父的藏书翻遍,挑拣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分别做出不同的评语。他看书时,偶有小友来访,趴在长老院的门外喊他:“白昼白昼,我们去海边捉虾呀!”
江白昼摇头,板着一张脸,说“不去”。
老祭司见此笑问:“为何不去?”
江白昼思索一番,试图文雅又委婉地表达出“他们太笨了,不好玩”,但这句话怎么说都过于傲慢,江白昼不欲出口伤人,便藏起心思,只说“不想去”。
一次两次不去不影响什么,一年两年从来不去,江白昼就难免和别人有了距离。后来稍微长大一些,他入禁地修行,那距离就成了天堑,再也没人能接近江白昼了。
长到十五六岁,稚气已脱,少年初成。江白昼显露出了他与其他人更加不同的一面:他长得像母亲,不凡的容貌令他看起来高不可攀。
神殿位于天机岛,是无尽海的中心,另十二座岛屿距天机岛远近不一,但不论多远,总有少女不辞辛苦乘船而来,只为一睹他的真容。江白昼觉得,她们是把自己当稀罕物了,暗藏几分猎奇之心,他不在意。
随着年龄渐长,他在意的东西越来越少了,不过,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是越来越多。
譬如,年幼时他住在一个小小的房间,只在意自己门里的事。后来他住进神殿第二大的寝宫,要在意的事情就变多了。再后来,他入禁地,在师父的指点下学非凡之法,彼时他目光高抬,入眼的是整片无尽海。
当一个人往远处望时,难免会忽略自己的脚下。
江白昼年复一年地远望,他看得见天地,看不见自己,脚下的欲望便如野草不得灌溉,逐渐荒芜后身死根烂,再也不生长了。
曾经有人对江白昼诉过衷情。
江白昼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只记得是个眼睛很大的少女,一开始只敢远远地看着他,后来熟悉了一些,她就跑到身边来,跟他搭话。
当时,江白昼闲暇之余喜欢去离岸岛捉海鸟。
离岸岛有一片无边沙洲,偶尔会有绿海雀从上空掠过,江白昼已经习得冯虚御风,他静静站了片刻,认真倾听鸟雀扑打翅膀的声音,待它离得近了,便飘然而起,长发与广袖在风中荡开,身姿化作一片轻盈的云,他循声而去,扑向目标。
鸟儿在手心挣扎,江白昼只片刻就放了它。
而那名少女坐在岸边,看着鸟儿,也看着他,痴迷得像一个信徒。
江白昼不理解她喜欢自己什么,她根本不了解他,大约只是喜欢他长得好看。
贪慕色相是人之本能,并不可耻。
但江白昼和大多数人的区别便在于此,他恋天慕地,而不慕色相。情爱对他而言,不过是沙洲一孤雀,天地一寸心,纵有其精巧与美丽,却渺小不值一提。
他的确不懂情爱之中的乐趣,也无意去懂。
对龙荧说的“羡慕”,不过是客气话罢了。若是真的羡慕,怎么会从不动心?
后来,那少女不知从何时开始不再来了,她可能是想通了,单恋江白昼不会有结果,心灰意冷后放弃。也可能是遇见了一个她更喜欢的人,从此移情别恋,开始了另一段感情。
人心易变,江白昼认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如同每年春去秋来,是自然规律。
龙荧总有一天也会心灰意冷,或是移情别恋,所以江白昼并不怎么为此烦恼,他觉得,只要把话说开,让龙荧明白他的无心,事情就差不多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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