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成为老板手里最锋利的刀,最忠心的疯狗,因为老板手里握着阎罗王的把柄。 比起等死,做一位未来世尊的忠犬可是划算的多。 这样的话,阎罗王应该比这秦广王还要更加听话,事情做得更好。 更妙的是,还能让他和秦广王卷起来,人嘛,有竞争才会更加努力。 现在的秦广王,就还不够努力。 要给秦广王一些压力啊。 蚀九阴前辈真不简单,不愧是曾经修成过混元大罗金仙的人物,这谋算能力,简直绝了。 秦广王看到黑凤凰远去,问道:“蚀九阴前辈,不知道黑凤凰做什么去了?” 蚀九阴扫了秦广王一眼,抱起胳膊,“不知道。” 秦广王:...... 行吧,不说就不说,不就是修为比我高一些,比我早投靠大帝,比我听话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帝需要我的地方多着呢,你毕竟只是个孤家寡人,等到老板修行成功,需要很多那些增强肉身的宝物的时候,我麾下十万鬼兵,不比你搜集的快,用不了多久,我就能成为大帝面前第一红人! 我秦广王就是要让你知道,修为高并不是一切,谁能为老板更好的将事情办好,才是关键。 哼,等着吧,本王这就给你上一课! 盘坐在第四重寒冰地狱的林霄,此刻还沉浸在修行之中,待得身体已经没有后顾之忧,能够承受住这药力和寒气的冲突之后,他已经开始参悟新的问题,要如何才能让这些红色细丝更快的缠绕盘旋。 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以前看爷爷搓草鞋时的动作,两只手一搓,便是出现一根草绳。 自己貌似也能效仿这一点,他当即操控着自己的法力,化作数百只手掌般的模样,开始夹住这些火热药力和寒气搓动。 刚开始效果还不错,大大加快了速度,林霄顿时一喜,不过还是发现了这样做的瑕疵,那就是有时候容易将几根细丝搓在一起,然后达不到平衡。 而且,似乎是有些容易将几根同样的细丝搓在一起,反而让其更暴躁,根本达不到效果,而且还有反效果,体内的药力和寒气淤积,容易形成暗伤。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