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斗虫(11)-《心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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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说:“我们早就有准备了。他出来不出来都一样。他家那位置不是特别偏僻吗,晚上11点左右,所有人都跑到空坝上团年去了,还是他妈妈一手操办的呢。只要我们往他窗户上砸一枚小石子,他必定开窗往下看,看到有同学来找他过年,最起码,他会下来一趟。人都下来了,不就好办了吗?那儿可没有监控,寒假那么长,我和吴林宵早就查清楚了。”
审讯持续到早晨,回到重案组的办公室后,明恕一句话没说,在几张椅子组成的“床”上倒头就睡。
萧遇安站在椅子边看了会儿,将明恕自个儿的外套盖在他身上,又将自己的大衣盖在最外面。
和重案组经手过的大多数案子相比,这桩案子在侦破的难度上算得上简单。凶手年纪小,虽然有与警方周旋的意识,但在前期准备时早就暴露了马脚,现在物证人证皆有,口供也比较完整,只剩下一些收尾工作,就基本能够接案。
但沉重的压抑感却在每位队员心中盘旋不去。
被害人未成年,有个并不真正关心他的母亲,有不算轻的心理问题,痛恨自己的出身,没有放弃挣扎,始终在努力向上,盼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和那些生来优越的同学一样。
加害人亦未成年,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富有让他们眼界大开,任何东西都唾手可得,普通的乐趣已经难以让他们心动,他们绞尽脑汁寻找的,是残忍的,血淋淋的“刺激”。
明恕其实根本没有睡着,脑中不断涌现最近接触的案子,周岚的脸,吴林宵的脸,楚莹的脸渐渐重合,最后居然贴在了贺炀的脸上。
这三个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和贺炀的心理何其相似。
他们亲手残杀同学,而贺炀逼迫两个绝望的人互相残杀,很难说谁更狠毒,谁更恶劣。
但贺炀的手段显然更加高明,时至今日,他也没有露出把柄。
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明恕坐起来,将两件外套抱在怀中。
方远航一改平时的跳脱活跃,将一份加热过的早点放在桌上,“师傅,给你留的。”
明恕盯着萧遇安的大衣出了会儿神,“知道萧局在哪儿吗?”
“萧局亲自审吴林宵去了。”方远航往走廊上看了看,“不知道有没有审完。”
明恕闭眼想了想,意识到自己遗漏了一个地方——这三人到底是怎么凑到一起?
这个问题看似与案子本身没有太大关系,但让人无法不在意。
周岚和袁艾、赵暮是铁哥们儿,袁艾亲口说周岚和吴林宵没有什么交情,而楚莹根本不是17班的人。
这三人在同学眼中性格完全不同,让他们走到一起、策划杀人的契机是什么?
明恕匆匆解决掉早餐,快步朝审讯室走去,几个审讯室都没人了,一名记录员说,萧局刚审完,应该是回楼上的办公室去了。
“不再多睡一会儿?”萧遇安刚兑好一杯咖啡,拿在手中还没有喝。
咖啡是明恕前段时间看直播买的,被方远航批评过。
连方远航都觉得难喝的咖啡,萧遇安此时拿来兑,显然不是为了品尝咖啡的醇香。
单纯是为提神罢了。
明恕将大衣挂在椅背上,“周岚和吴林宵、楚莹是怎么成为朋友?”
萧遇安说:“高一刚入校,参加素质拓展时。”
冬邺市一些重点中学会在新生入学之后举行素质拓展活动,将学生们拉去郊外、山上等远离城市的地方,进行各种考验体力、合作、智力的集体活动,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让新生们尽早彼此熟悉,培养集体荣誉感,也算是三年高中生涯的“誓师大会”。
一外当初选择的是冬邺市南边的一个拓展基地,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展开,高一新生们必须在基地里待十天。不过不少学生和老师都将拓展看做“走过场”,只有第一天的活动是严格按照日程表进行。
往后,大家就开始自由活动。
基地建在一座山里,占地广大,深处很少有人。
周岚那时还没有和袁艾、赵暮打成一片,独自在山沟里散步时遇见了满手鲜血的吴林宵。
“你……”周岚问:“你在干什么?”
“看不出来吗?”吴林宵说:“杀猫啊。”
他手中捏着的是一只灰色田园猫,体型肥硕,看样子是基地哪位职工养着的。
但它已经死了,血从脖子处涌出,将原本光洁的皮毛染得湿腻。
吴林宵用一块巴掌大的尖锐石头杀死了它,砸碎了它的脑袋,将它的尾巴拧起来,就像拧一个肮脏的垃圾。
周岚眼中放光,那种兴奋吴林宵一见就明白。
萧遇安拖动视频的进度条。
吴林宵狰狞的表情和麻木不仁的声音一同从平板里传来,“我一眼就知道,他是我的同类。我们都喜欢‘刺激’!”
周岚和吴林宵一起,摸着从田园猫头上颈上涌出的鲜血,在没有其他人的山沟中放肆狂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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