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狂狼(07)-《心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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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狂狼(07)
明恕刚将玫瑰糖放进嘴里,回头问:“什么?”
周愿是抱着笔记本进来的,“孟珊遇害前的几天,一直通宵看一部叫做《红尘与江湖》的电视剧。”
方远航说:“这部剧太火了,我也在看。”
周愿惊讶,“火?我没听说过。”
“你太落后了。”方远航笑道:“从来不关注流行。”
明恕提醒:“别说废话,周愿继续。”
“是这样的,从孟珊追剧的时间,能够分析出她的作息规律。”方远航调出自己整理好的时间线,“她看剧的时间集中在晚上7点到凌晨3点,鉴于她处在丧假期间,白天不用工作,我猜测她上午在家睡觉,至于下午在做什么,我暂时无法判断。比较奇怪的是,每天晚上11点左右,孟珊的播放记录是停止的。孟珊的邻居听到孟家传来响动时也是这个时间点,那么在案发之前的几天,这个时间段,孟珊在干什么?”
方远航说:“洗澡?”
“洗澡之后接着看吗?”周愿说:“也有可能。但女生不都害怕电脑辐射吗?中途洗个澡,3点多睡觉时还得洗个脸?我觉得有点麻烦。”
方远航说:“这你就不懂女人了。”
明恕说:“她也有可能是给自己煮个宵夜,或者是出去买宵夜。”
方远航当即反应过来,“凶手就是在她买宵夜时尾随她?”
明恕说:“我再去光丹路看看。”
夜幕初降,光丹路的花圈被寒风吹出嘶嘶声响,乍一听像阴森的哭声。
路上除了花圈和纸人,还有一些卖麻辣烫、饼子的小摊,地沟油的气味虽然熏人,但好歹给这一街的死沉增添了些许活力。
明恕挨个询问,摊主都说孟珊最近没有在自己这里买过宵夜,问到最后,一个大娘指了指对面的街道,“你们去那边看看,很多住在我们这儿的年轻人嫌这条街阴,买个早饭都要去别的街道。”
光丹路旁边的街道叫吴名街,卖梅菜扣肉饼的老头盯着照片说:“这女的我见过,天天晚上来我这儿买饼。”
“12月11号,她也来买过?”明恕问。
老头想了半天,“来过,来过。”
明恕问:“那天她和平常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她每天都很奇怪。”老头说:“她总是催我快点,我说这饼得一个一个烤,快不起来,她说她害怕。”
明恕说:“害怕?”
“她老是东张西望。”老头不以为意,“觉得身边有坏人。嗐,这怎么可能?我在这里摆摊多少年了,安全得很!”
光丹路,孟家。
“孟珊怀疑自己被跟踪,依烧饼老板的意思,她似乎并不知道跟踪自己的是谁,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跟踪。”明恕在客厅走来走去,“案发之前,她像前几日一样买了烧饼,却没有吃——邢老师的解剖报告里明确写着,她的胃内容物已经排空。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孟珊带着烧饼回家,打算在家里吃,但是还没来得及吃,就被尾随而来的凶手杀死。在这之后,凶手不仅打扫了现场,还带走了孟珊的烧饼。”
萧遇安也赶到了光丹路,此时正站在房门与走廊之间,“孟珊怀疑自己被尾随,夜晚外面听见有人敲门,不可能轻易给对方开门,门有猫眼,外面站着谁,她一看便知。”
明恕说:“所以你也认为,孟珊是在开门之后,还没有来得及关闭,就被凶手从背后袭击?”
萧遇安点头,“凶手在将孟珊推入房间后,立即关上了门,孟珊挣扎、呼救,邻居听到的响动必然是产生于此时。因为实力相差悬殊,孟珊很快被凶手制服。”
“这么一看,凶手大概率是一个孟珊并不认识的人。”明恕神色变得凝重,“孟珊长得漂亮,有在夜里外出买宵夜的习惯,是个独居女性,在某个时间点上被凶手盯上。孟珊的社会关系我已经理清楚了,她的性格非常内向,出众的外表也没能让她自信起来,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对家境以及父母的职业感到自卑。她没有欠债,没有感情纠纷,在公司里几乎算个透明人,暂时没有发现她的熟人里,有人有作案动机。我现在高度怀疑,凶手是个瞄准独居、漂亮女性的连环杀人狂。孟珊不是他唯一的目标,甚至不是第一个目标。他杀人时太冷静了,邢老师说凶器是一把接触面直径4厘米的锤子,他第一锤敲下去,就要了孟珊的命,之后只补了一锤,就完成了这场杀戮。”
“我们上次分析过,凶手只是杀死了她,没有侵丨犯她,所以凶手所图的,并不是孟珊的美貌。”萧遇安说:“孟珊独居,这是凶手能够得手的关键,但孟珊独居,是最近几天才开始的事。凶手要么是在孟勇辉去世之后才盯上孟珊,通过这短短几天时间熟悉孟珊的行踪,要么是早就盯上孟珊,但因为孟家还有一位病重的老人,而无法下手。”
明恕捋了把头发,“凶手还会作案,得马上做个犯罪侧写!”
“男性,对光丹路、纺织路非常熟悉,是长期在这两个地方出没的人。”萧遇安说:“他杀死孟珊,没有泄愤情绪,不图钱与色,最古怪的是在孟珊的舌头下方放了一戳狗毛。孟珊下唇的3厘米锐器伤可能暗示着,凶手破坏了孟珊的嘴唇,或者是直接拿走。在一些连环凶杀案中,有的凶手割走了被害人的肾脏,有的选择性别器丨官,但割走嘴唇的,好像还没有先例。”
明恕再一次想到在特别行动队侦办的“膀胱案”,那个女杀人魔杀害那么多年轻男性的原因仅仅是想得到他们“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膀胱,她认为食用他们的膀胱,比上美容院、吃保健品更能让自己青春永驻。
而老一辈人向来有种说法,叫做“吃哪里补哪里”。
明恕边想边说:“凶手心理变丨态,对自己的嘴唇不满意,反倒是喜欢孟珊的嘴唇。那个3毫米的锐器伤正是他割下孟珊嘴唇的证明,而他将尸体抛掷在风水巷的垃圾桶中,是为了让那里的流浪狗啃食掉孟珊的面部,从而掩饰他割掉孟珊嘴唇的行为。”
萧遇安盯着显示屏上孟珊的照片,一时没有说话。
明恕唤道:“萧局?”
“你现在的思路是越来越变丨态了。”萧遇安说。
明恕怔了下,“不对吗?”
会想到这种可能,是受到“膀胱案”的影响,如果不是上半年亲自审问过那个女魔头,此时他也不会根据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分析凶手吃掉了孟珊的嘴唇。
“没有不对,感叹一下而已。”萧遇安说:“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能够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分析、理解他们的心理。你这么想,没问题。但我有一点疑问——凶手对自己的嘴唇不满,希望通过吃喜欢的嘴唇来改变现状,那他为什么不去杀男性?”
明恕没有立即反应过来,“杀女性更加容易?”
萧遇安摇头,“你也认为,凶手是男性,对吧?”
明恕这回理解到了,顿时皱起眉,“凶手是男人,他对自己容貌不满,想要‘吃哪补哪’,那他瞄准的应该是男人!女人的嘴唇再好看,也不适合长在男人的脸上!”
萧遇安说:“不过这是基于‘吃哪补哪’的推断,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现在还下不了定论。”
明恕捂着自己的太阳穴,“还有,狗毛到底代表什么?凶手如果还会作案,会选择在哪里?”
这几乎是个无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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