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 宏晓誉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那个在广州机场认识的什么研究员,这几天也在西安?” 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唔了声:“他的大学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在这里出差。” “说实话,我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去认识他,”宏晓誉笑嘻嘻看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话未说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晓誉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个男人眉宇间书卷气极浓,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实验室内通用的白大褂,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 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卷气中,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 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 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这话不错。”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