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少奶奶的梦想-《替身拒绝转正》
第(1/3)页
1
白谦易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里,有一对注重教育的教授父母。当别人还在学走路时,他已经开始学英语了。
从五岁提前进入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他每天才艺课、外语课,以及各式各样的家教课不断,一周七天,没有假日。
进入国外大学后,他从大一开始实习。尽管课业与实习任务繁重,他仍不忘到各地做志工,同时自学国内法律,增进自己的能力。
三年大学毕业,读研,拿到硕士学位后,考律师资格,再是进入律所开始工作……
他从出生开始跑马拉松,一路马不停蹄,跑得比别人还快,跑得比别人还远。
但每个人一辈子能走的路都有额度,他走得太快,一下子超前把这辈子的路走完了。
他走不动了,接下来的日子,他只想躺着过活。
2
因此白谦易想当一个少奶奶。
他想要一个多金的霸总爱上他,给他花不完的钱,他什么事都不需要做,只需要每天喝咖啡、护肤、看展、听音乐,等老公回家后,和老公谈恋爱。
起初他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好友刑云身上,但没多久便发现了刑云心有所属。他的希望破灭,只好继续回去当社畜。
他原以为自己该认命了,没想到工作强度一高,他竟然住院去了。
他的父母住在其他地方,同学、同事们也个个忙得要死,住院的事情只能自己处理。
一个人在医院里,他想过打电话给刑云和薛赢双诉苦,可是他知道他们两个也很忙。
人在生病的时候格外脆弱,这一病,他下定决心回国。
当不了优雅的少奶奶就算了,当条优雅的咸鱼他也甘心。
他累了。
3
白谦易住在刑云家里,过上了咸鱼般的日子。
他每天晨起的第一件事便是坐在窗边,在晨光之中冥想,再以一顿丰盛的早餐正式开始一天。
早晨是一天精力最充沛的时候,他从不浪费一分一秒,总是坐在落地窗前读书。偶尔读书累了,他便读读散文,念念诗,以文学转换心情。
中午用过饭之后,他会回屋稍作休息。
下午,他习惯在外头走走,看看展览,逛逛书店,感受人间烟火。而不想出门的日子,他便在家里的阳台上做瑜珈。
晚餐他通常只吃一点水果,让肠胃好好休息。而夜晚,他则习惯与朋友们聊聊天,或是一起看点电影,喝点酒,培养彼此感情。
晚上十点,洗澡护肤。
晚上十一点,准时就寝,结束一天。
不用上班的日子,白谦易活得充实而优雅。他的生命终于回到了正轨,他活出了自己梦想中的样子,每一天都能感觉到自己的成长。
4
当然这样的日子只维持了七天。第八天,日子开始变调了。
刑云和薛赢双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就留他一个人在家里。
虽然刑云和薛赢双没让他做家务,可他没这么厚脸皮,两人一出门,他就像个家养小精灵一样开始打扫,把家里整理个遍。
打扫完了,他也累了,躺在沙发上开始看漫画。
早上薛赢双会帮他多准备一份早餐当午饭,吃完午饭,他便睡他个两小时午觉,睡饱了继续看漫画,漫画看腻了就看看视频转换心情。
傍晚,他通常会意识到自己这一天又白费了,赶紧起来读书。
翻没几页,刑云和薛赢双陆续回家了,三个人挤在厨房里热热闹闹地做晚饭,一起吃得肚子饱饱的。
吃完饭后大家一起看点节目,八点,薛赢双雷打不动地学习去了,刑云通常也会在此时开始加班。
眼见两人又开始奋斗了,白谦易便也会进屋里学习。但学习没一会,他就累了,开始玩游戏看小说,一直玩到大半夜才肯睡。
日子一天比一天咸鱼,当初和马佩鸾说好的“准备司考”“工作”都被他扔到一边去了。
毕竟好不容易辞职了,他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啊!
每天躺平好快乐!
5
咸鱼的日子很快乐,唯一不快乐的,就是他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
晚上,三个人凑在一起随意看点电视剧。中途薛赢双说要切点水果,刑云跟在薛赢双屁股后进厨房去了。
白谦易一个人留在客厅里,心想刑云越来越狗了,薛赢双到哪,他就跟到哪,实在太粘人了。
十分钟后,两人还没回来。
见两人去了这么久,白谦易以为水果太多,赶紧想到厨房去帮忙。
然而他一脚才踏进厨房,便见西瓜已经切好放在桌上了,而刑云和薛赢双两人站在那拥吻着。
平常刑云和薛赢双除了黏糊糊地到处贴贴之外,没有在他面前干过亲密举动,他心里还想过这两人怎么这么清纯。
如今目睹两人接吻,他一下倒退三步,就怕误了别人好事。
“你偷吃西瓜是不是,咋甜甜的?”
“甜就再亲下。”
厨房里传来两人的轻声对话,白谦易耳朵都红了,蹑手蹑脚地溜回客厅去。
又一会,两人出来了。他两人出来时面色如常,但白谦易满脑子却还是刚才的画面。
原来人家也是会亲密的,就是没当着他的面。
自己一直赖在这,别人很难谈恋爱吧,他可真是一个碍事的电灯泡……白谦易内心长吁短叹,又哀愁又自责。
同时,还有点隐隐地羡慕。
他也好想谈恋爱啊。
6
假日,刑云和薛赢双终于不用上班上学了。情侣好不容易能待在一起,白谦易知道自己得给别人一点心理与生理交流的空间,便找了个借口溜出去。
上哪去呢?周边的展览他已经看遍了,再远的地方他也没动力去。
白谦易走了走,最后来到了刑云公司楼下。
虽然只是瞎做梦,但白谦易还是有点追求的。
他想当的是少奶奶,而不是夫人,自然希望对象年纪不能大他太多。大他个五岁以内正好,他喜欢有哥哥的感觉。
六到十岁还可以接受,十岁以上就得考虑考虑了。
而这栋写字楼听说是个湾仔码头,里头的老板都是和刑云一样的年轻高帅富,怕是他未来的老公就在里头了。
此时正是周末,这种时候还在公司里工作的,应该是特别勤奋特别壕的了,白谦易想想就兴奋。
7
白谦易打算在附近的咖啡店里坐上个一整天,但踏进店的前一刻,忽然觉得自己该买几本诗集,否则高帅富出现时,一眼看到他在玩手机可就不好了。
白谦易转身,走进咖啡店旁的书店。
一走进书店,白谦易开始幻想自己拿不到书,高富帅出手相救的画面。
好像这也不错。
他想得美滋滋,回头想起自己将近一米八,想拿什么都拿得到时,幻想破灭了。
他走到与艺术电影有关的区域,一眼看中了某本书,那本书谈的是他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他伸手要拿,伸手的同时,另一只手也伸向了那本书,两人的手碰在一起。
白谦易心跳加快,准备回头时,与一个西装笔挺的高富帅来个一见锺情。
结果回头时,是一个年轻男生。
“抱歉。”那男生忙收回手,又朝白谦易一点头,低头走了。
那男生走后,白谦易的手还伸在那,心跳比刚才更快了些。
莫非……
8
白谦易拿下那本书,偷偷摸摸地寻找那人的身影。刚才他太紧张了,一下没看清那人的长相。
应该很帅吧?很帅对吧?
白谦易不敢太明目张胆,在书店里绕了几圈后,才用书遮着脸,远远地望向那人。
一看,他的心脏瞬间不跳了。
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头发剪得短短的,戴了个黑框眼镜,大约大学年纪,穿着一件挺旧的t恤,个子目测比刑云还要高上一点,裤腿不够长,露出了半截小腿。
远远望去是不丑,就是皮肤比较黑。但白谦易喜欢那种西装笔挺的大帅哥,而且这学生年纪比他小,谁当哥哥啊,算了。
白谦易每天在微博上都能对十来个不同帅哥维持三分钟的心动,因此他把这件事定义为日常里无关紧要的小悸动,随即放下了。
9
不过最后他还是朝那学生走去了,因为他看到那学生站在英语学习书的那一区,一下白老师的职业病就犯了。
“考研吗?”白谦易推销健身卡的人似的凑了过去。
那学生低头看他,木讷地点点头。
“你手上的那本不好用。”白谦易在书架上看了圈,“写得不太清楚。”
白谦易当初教薛赢双时了解过各种英语教材,还亲自去书店把书一本一本翻过。
“英语程度怎么样?”
“不是很好……”
对方报了个四六级分数,确实不怎么样。白谦易又问了他学习劣势,几番思索,最后给他挑了本。
“这本不错,你考虑看看。”白谦易推销完毕,朝对方点点头,潇洒地走了。
“等等!”那学生忽然上前一步,喊住了白谦易。
10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