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世界上唯一仅有的初恋(完)-《巨星问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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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两个小时过去,手术室的大门忽然打开。克里曼斯迅速地飞奔过去,才刚刚走到跟前,却听医生叹气道:“我们尽力了,死亡时间1点06分,请节哀。”

    啪!

    一拳狠狠地砸在了医生的脸上,吓得那医生惊骇地捂住脸,只见一个金色头发的疯子一把拽住他的衣领,用怪力将他拽到了那盖上白布的担架床前,怒吼道:“他没死!你胡说什么!你给我把他救回来!立刻抢救,现在立刻抢救!”

    不知道是惊讶于一个外国人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中文,还是被这种近乎强盗的行为还吓着了。

    这个医生工作十多年,还第一次见到这么疯狂的死者家属。他隐约觉得这个外国人有一点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对方是谁。毕竟死者为大,死者家属突然遭遇变故,可能情绪是会激动一点,医生只能耐着性子道:“真的很抱歉,请您节哀。”

    “不可能!他不可能死!”

    几个医生赶紧将克里曼斯拉开,可是克里曼斯此刻的力气大得惊人,他甩开所有人,一把扑在了那白色的担架床上。他隔着白布,手指颤抖地抚摸着床上的人。每一次的抚摸,都好像是最郑重的怜惜,眼泪如同溃堤的洪水,早已将那张英俊的脸庞打湿。

    克里曼斯狼狈地跪在地上,身体颤抖地拥着那具尸体,哭得毫无形象。

    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能!

    四个小时前,他还看着这个人在舞台上唱歌跳舞,看着他的歌迷为他鼓掌呐喊。

    才四个小时,一切就结束了。

    他的林深,十四年前就死了。

    现在他的林暄,也死了。

    都死了,真的死了……他再也见不到了。

    心脏在胸腔里跳动到了急速,一股腥甜的味道涌上喉咙,下一刻,鲜艳的血色就染红了白色的布。一旁林暄的经纪人立刻将克里曼斯拉开,还怒气冲冲地吼道:“你有病啊!你要吐血为什么要对着我女朋友的尸体吐血,你到底是她什么人,你谁啊!”

    克里曼斯的唇边都是血迹,他抬起脸,鲜血和眼泪让那张脸再也算不上俊美贵气,甚至像个一无所有的乞丐。他哭泣一样地笑着,自嘲着说道:“我是他什么人……我是他什么人……我什么都算不上,什么都算不上。

    他不喜欢我了,我根本没资格获得他的喜欢。

    他很讨厌我,是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讨厌我,可是他为什么也讨厌我……

    他不演戏了,我明明才是最应该知道原因的人。我让他失望了,他没有对这个圈子失望,他对我失望了。有我这么恶心的人活在世界上,我对他做了那样的事情,还用一个角色去敷衍他,践踏他的自尊……他再也不想回忆起我,所以他再也不演戏了……”

    说到这,又是一口血溢出嘴角。

    一旁的医生护士赶紧上前:“深呼吸,别太激动。先生,请节哀,不要情绪波动太大,冷静!冷静!”

    克里曼斯疯了似的又哭又笑,他还没冷静下来,不远处的林暄的经纪人已经冷静不下来:“你们让他冷静,怎么不让我冷静!我他妈女朋友突然车祸死了,我还没来得及伤心,这就冒出来一顶绿帽子。我这个男朋友到底是该先伤心还是先生气,妈的,混账,我打死你!”

    克里曼斯眼睛一红:“Fuck!你是谁男朋友!你再说一遍!”

    “我他妈是我女朋友的男朋友,关你这个小三屁事!”

    “谁是小三!”

    “你是小三!你是我女朋友的小三!”

    “Fuck!什么你女朋友,他根本没有男朋友,他……”声音戛然而止,克里曼斯忽然呆住,他的脸上全是泪水,嘴边也都是血液,他用力地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却错愕地问道:“你是谁?”

    只见这个高瘦的男人和林暄的新经纪人体型相似,居然留了一模一样的小胡子,戴着一样的眼镜。克里曼斯呆了片刻,猛地抬步上前,一把将那白布掀开。

    众人全部呆住。

    克里曼斯更是看着那个陌生的女性面孔,惊愕地无法言语。

    一个医生突然明白了状况:“先生,您到底是要找谁?您不是徐小姐的家属吗?”

    “他找我。”

    一道沙哑疲惫的声音从众人的身后响起,所有人回首一看,只见一个俊秀雅致的年轻人正靠着急救室的大门,看着他们。他的右手被白色的绷带吊了起来,脸色有些苍白,似乎失血过多,精神很不好。

    众人在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忽然在心底想到:林暄!竟然是林暄!

    与此同时,一个黑色的身影以极快的速度冲了上去,一把将林暄抱住,死死地嵌在怀里。感受着怀里的温度,克里曼斯的心脏慢慢地恢复了平稳,眼睛红得仿佛要泣血,他身体颤抖,唯有抱着这个人的双臂稳稳地环着。

    “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只要好好地活着,什么都好……”克里念经一样地不停重复着这句话,说了几分钟后,他突然想到:“对,你不想看到我,你再也不想看到我。那我走,我现在就走,我这就走……”

    砰!

    刚转身,克里曼斯就直挺挺地摔在了地上。林暄还没来得及反应,周围的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也根本来不及伸手,就眼睁睁见着这人倒在地上。

    医生立刻上前查看:“……情绪起伏有点大,暂时晕过去了,没什么大事。”

    林暄稍稍松了口气:“我都没晕过去,他竟然晕过去了。”

    只是手臂被划出一个大口子而已,第二天早上,林暄就出了院,召开记者发布会向粉丝报平安。等到一切事务都处理结束后,他回到医院,克里曼斯已经醒来,正准备出院。

    两人在走廊上遇到,良久,克里曼斯哑着嗓子道:“我今天就回美国,你好好保重身体。”

    林暄神色平静:“再也不来了?”

    克里曼斯想扯开嘴角,但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他扬起下巴,如同过去曾经的每一次一样,垂眸看着眼前的青年,语气傲慢地说道:“不来了。没有我,你会过得更好,林深,我放弃了,你活着,就挺好了。”

    这副故意装出来的样子,比原本更加卑微。明明是扬起下巴,声音却全是苦涩的味道。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惊魂后,他已经不奢求自己,只想向上帝奢求,让这个人活下去。一定要活得比他久,让他在这个人之前死去,否则他真的不知道,昨天晚上如果晚一点发现白布下的人不是林暄,他会不会直接冲进手术室拿刀自尽。

    在那一刻之前,他克里曼斯·霍尔特拍过几部殉情的电影,却从来不以为意。

    为什么要殉情,为什么不好好活着。殉情没有任何意义,根本是愚蠢懦弱的行为。

    可是当他看到那张白布时,他忽然感觉,天塌了。

    那一刻,他也变得无比懦弱。他该如何活下去,要怎么撑过日日夜夜。或许再给他一段冷静时间,他可能会理智起来,放弃那种不成熟的念头。但是他怎么可能熬过那段时间?

    他根本不会有理智的机会,他会直接结束生命,幻想着能在天堂里,见到那个人。

    不到最后时刻,你根本不知道,你爱他有多深。

    只要这个人好好活着,在不在一起,有那么重要吗?

    没有。

    只要他活着,那就比什么都重要。

    仔仔细细地凝视着这个人,看着那双蓝色的眼眸里闪烁着平和的光芒,这一刻,林暄忍不住地捏紧了手指,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克里曼斯·霍尔特,你曾经和一头肥猪在一起过。”

    这句话是中文说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许多路过的人本来就偷偷看着林暄,一听到他忽然喊出克里的名字,这才想起这个外国人是谁。而知道是谁后,他们更是惊讶:“……肥猪?什么肥猪?克里曼斯·霍尔特和一头猪?”

    林暄一字一句地说道:“他是一头肥胖的猪,是一坨肥肉。和他在一起过,是你这辈子最恶心的事情,无论你怎么否认,你就是和这坨肉、这头猪,在一起过。”

    克里曼斯开口道:“我没有和他在一起过。”

    众人恍然大惊。

    林暄慢慢松开了手指,露出一抹失望的笑容:“果然如此吗……”

    “我不是和他在一起过,你应该直接说,我和他**过。我喜欢他,所以我才会和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如果我不喜欢他,我不可能和他**。我爱他,全世界都应该知道,我爱上了我所说的那头猪,我说他是猪,说他是一坨肥肉,但是我就是爱上了他。整个好莱坞都该知道,我克里曼斯·霍尔特,和他**过,还爱上了他。”

    声音慢慢停住,克里曼斯缓缓勾起唇角,在周围人异样诧异的眼光中,露出一抹苍白的笑容:“只要他过得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林暄,你说他会过得很好吗?”

    林暄捏紧了手指,没有吭声。

    克里曼斯也没觉得自己能得到回答,他抬步向大门走去。在那里,他很快会乘上出租车,直接去机场,然后离开这个国家。从此以后,他接受好莱坞那群人的嘲笑,他的新闻第二天应该会上头条,被全世界的影迷讨论,被许多讨厌他的人讥讽谈笑。

    而他的林深,会活得很好。

    这样的人生,是他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的。如果真变成那样,他会恨不得直接去死。

    可是现在,只要他的林深活得好,只要林暄活得好,他怎么样,还有所谓吗?

    “……你真的再也不来华夏了吗!”

    忽然听到这话,克里曼斯脚步顿住,回身看去。

    阳光下,那个消失了十四年的笑容,慢慢地在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扬起。错过了十四年的时光,少了十四年的陪伴,无数个冰冷寂寞的夜晚,无数次只能拥抱自己悲伤地哭泣,已经三十二岁的林暄,轻轻地笑着:“三个月后,我和容容会合唱一次演唱会。你真的不来?你不是和容容关系还不错么。”

    浑身冰冷的血液,竟然一点点地回温。

    “我到时候……可以来吗?”

    林暄认真地凝视着远处的金发男人,这一次,灿烂的阳光依旧照射在这个人的头发上,让那头金色的头发,仿佛熊熊燃烧。可这一次,这个人留给他的不再是背影,而是一个带着惶恐和害怕的眼神,属于他所不熟悉的克里曼斯·霍尔特,又让他无法拒绝。

    十四年的痛苦与折磨,到最后,化为短短两个字——

    “可以。”

    这世上唯一仅有的初恋,属于林暄,属于克里曼斯·霍尔特。

    这份初恋,各自保管了十四年,或许无法很快忘记痛苦,但只要还爱着,就不会忘记。

    我这一生放不下你,只因为,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三个月以后——

    容容:……所以你就用我当理由,表示可以谈恋爱了?

    二木:谁说我要和他谈恋爱了?谁说的谁说的?

    容容:=_=那你什么意思?

    二木:至少……让他再追十四个月是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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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写到这,就是正式完结了。

    本来想写个小甜饼当最后的番外的,但是一来时太累了,写不出来。二来是最近没想到什么好梗,没灵感,写出来也是强写,不会有趣。

    最后说一说关于秦橙橙的马甲的事情。我家秦神是很蠢萌,但这个蠢萌只蠢萌给容容看,在其他人面前,秦神永远是秦疯疯【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秦疯疯小组的全名是:(如何在与秦呈相处时占据上风并无情地碾压他让他羞愧难当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最后的最后,谢谢小天使们这半年的支持。

    巨星写了100多万字,连载半年,其中我自己因为精神状态和三次元繁忙,更新非常不稳定。能包容我、并且看到现在,我真的非常感激。希望下本书,还能与你们再见,我爱你们。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宣传新文啦~新文下周一6月5号开坑,继续写小甜文啦啦啦~蠢福娃会努力更新哒,这次不会像巨星一样断更啦,喜欢的妹子赶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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