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欲成大事,岂可安于富贵?-《斫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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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一一记在心里,他要收拾装束以待明后日州衙点名便去修瓮城,却问李寇做甚么打算。
李寇道:“我有些做面食的手艺,沿街叫卖,一是有个事情做,二是了解风土人情,三是详查渭州的市场,这第四,便是在内城之中,等爨同知那伙来找死,若到了外城,便是引诱曹秀派人报复,这两个仇家不除,咱们到了村里立寨怕也不得安宁。”
朱文知道有折可适盯着爨同知那伙,心下虽有担忧倒也不加阻拦。
他只劝李寇摸要入了商道:“商户人家虽富也不贵,大郎如袋中铁锥,身怀万万文,若无权在手中那也是这个同知那个参军的盘中之餐耳。”
李寇笑道:“那是自然的。”
于是朱文劝道:“不如清闲些经营别的生意?”
李寇道:“我欲成大事,岂可安于眼前的苟且?如今虽有钱,那是身外之物所带来的,并非我的本事,莫小看了这小本经营,你只忙你的,我自有计较。”
朱文遂不再多提。
李寇便寻掌柜的,问他哪里有书店。
掌柜的笑道:“少君真是个读书人,却不知要买甚么书?”
李寇道:“有些字我还不认得,认得也不会写,因此只要个能描摹的书便可。”
掌柜的弯腰从柜台下取一本厚厚的书,让李寇先看。
李寇视之竟是一本宋代的法律书籍,封皮上写着《宋刑统》三个字。
掌柜的道:“这是太祖时所定,后朝加以修编的法文汇总,又增有渭州所匹配的‘申明’、‘判例’、‘指挥’,文字繁多,可做通识用。里头有商法多卷,咱们经营铺席的研读精熟,倒也不必时时看着,少君且暂用。”
李寇心中讶异至极,原来我们的祖先在宋代就已经有了传布全国的法度了。
这也是了解宋朝的好材料。
李寇捧着书往回走,心里还在想他的本意只是把李寇两个字用繁体文写规整。
若不然,前时在公堂要他签字画押时他连这两个字是否有繁体文都不知道,那可就要闹出大笑话了。
不知,便要学,不能以“落后”为由拒之门外,毕竟要在这个时代生活,约定俗成的东西她是要懂的,此乃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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