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五章 代言风波-《文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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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的妥妥的。

    陈明亮的几个广告商都要求补拍了几则广告,都是关于奥阅,准备一旦夺冠之后就投放。

    现在,打开电视,尤其是体育频道,看到的最多的就是陈明亮的广告。

    奥运之前出现了两则广告纠纷问题:

    一个是可可可乐在宣传奥阅时候使用了大姚的形象,但是大姚的赞助商是百事。可乐只是国家篮球队的赞助商。

    大姚索赔一元把可乐告上了法庭,很快就协商解决了。

    几乎相同的案例,因为陈明亮签约的是奈克,国家队的赞助商也是奈克,这个没什么问题。

    但是饮品也出问题了!

    着名的牛奶品牌牛牛赞助了国家田径队。

    牛牛在广告中使用了陈明亮的形象,陈明亮方面发现之后给牛牛发去了律师函,陈明亮的肖像权不在国家队,请不要给越权使用。

    这个事情国家队提前是没讲的,牛牛一口气出了800万的赞助费。

    如果广告里面不让用陈明亮,那谁还值得他们出800万?

    牛牛是不管这个的,照样继续用!

    结果陈明亮方面把律师函发给羚视台和部分刊登广告的广告终于还是下架了!

    人家也是遵纪守法的。

    因为这个时候刘飞饶商业价值还没有体现出来,花那么多钱去赞助田径队,如果不让陈明亮出现,真的亏大了。

    牛牛肯定不依不饶啊,签合同的时候你们可没不让用陈明亮肖像。

    其实他们是知道陈明亮肖像不给用的,也是装作不知道。

    国家队管理人员只能又来找陈明亮,“作为国家队田径队的一份子,为什么就不能使用你的形象了?为田径队加油是好事!”

    “公益广告就算了,商业广告要是能随便乱用的话,为什么别人还要单独找我们代言?”陈明亮直接把问题推给了团队,团队自然有人负责这个事。

    管理人员又换了一种法:“分你钱就是了,你看其他运动员生活挺艰难的,难得有个广告和露脸的机会,他们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你都这么富有了怎么就不能帮衬一下。”

    这个偷换概念干的漂亮!

    “陈明亮单独接代言,广告费3000万,加上几个队友,广告费800万,这账算的也太漂亮了!还不如我们直接拿800万出来分给那些队友,陈明亮自己还能剩2200万呢。”

    谈判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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