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杰克只恨的不得当初爹妈少生了两条腿给自己,因为自己跑的太慢了! 作为一名四等人部队的成员,杰克并不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甚至可以说他其实一塌糊涂。 他是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并且和很多其他同一个街区的烂人一样,早早的就加入了黑帮。 帮着黑帮偷车、运送私枪、大麻以及假钞等等工作。后面他得到了晋升,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看管一家夜总会,并且在夜总会内招人卖身等等。各种坏事他都做了,可以说是个十足十的混蛋。 结果十九岁的时候他就被警察盯上了,把他给抓了起来。这家伙倒是很爽快的答应做警察的污点证人,把自己的帮派全出卖了,以此来换取自己的安全和不坐牢。 政府答应了他的条件,但是政府也有条件,可以给他自由,但是他需要去服役六年。 杰克还有的选吗?要么去蹲二十年的大牢,要么去参军服役。最后杰克选择了成为四等人。至少四等人也是有工资可以拿的。一个月几千鹰元,还有保险,退役的时候还有一笔钱。 而到了部队之后,杰克发现有很多和自己类似的人。 中学只上到三年级就退学的家伙,连单词都认不全。 有在街头给看看场子的小混混。有因为次贷危机而供不起房子的前****等等。 四等人部队之所以叫做四等人,不仅仅是它在各种待遇上的问题,还有就是组成它的成员有很多原本就是社会的底层。 杰克觉得自己在部队里面很不错了,至少自己能读会算,还当过高管(黑帮夜总会经理)。自己应该算是人上人了。如他所愿,他在部队里也确实得到了提升,成为了一名排长。 但是现在这位排长却抛弃了自己的部队疯狂的逃跑。 废话,现在不逃跑命都要没有了。不要指望前黑帮成员能有多么的愿意保家卫国为国牺牲。 “疯了,疯了。那些红色的怪物从那里来的?!怎么打都打不死,而且为什么它们什么都不害怕。我们构筑的防线那么轻易的就被打穿了!”杰克一边在甬道中奔跑,一边咒骂。而在他身后几十米外就是穷追不舍的沉沦魔 沉沦魔这种低阶恶魔好消灭吗?好消灭。但又很难对付。 因为在沉沦魔的序列当中有一个叫做沉沦巫师的变异种。只要沉沦魔没有死亡太长时间,尸体没有过度毁坏,那么沉沦巫师都可以使用巫术将沉沦魔复活。 而且只要沉沦巫师在场,它就可以对数百名沉沦魔释放嗜血术一样的法术,让它们狂暴好战悍不畏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