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另一处发生的真实暗战(上)-《在不正常的地球开餐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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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他们注意到了以后已经晚了,江华长得又高又胖了。尤其是在高中的时候达到了巅峰。

    当时的江华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七,体重也到了一百九十斤。留着短发长得比男生还彪悍的样子。

    而且她的力气还特别大,学校里掰手腕能赢她的男生不超过三个,所以她也成了高中里的扛把子。

    那个时候的江华不要说有男生追了,男生看见她不逃跑就是好事。因为江华从小就讲义气,这一点是她从自己父亲江爱军身上学到的。江爱军这个人有一个被王茜念叨了一辈子的臭毛病,那就是讲义气。

    当时明明两人下岗刚刚创业家里的条件不好,他还要去接济当年一起参加过对越反击战的战友家庭。有几次弄得家里买年货的钱都没有了,王茜当时和江爱军吵得摔锅子摔碗。

    不过虽然吵的比谁都厉害,但是王茜最后总会心软。她看到江爱军的战友两条腿都在战斗都炸没了还坚持在街头给人修自行车补胎维持生计,还有在战争中死了的战友的父母年时已大生活的无比辛苦,她也偷偷的抹眼泪。

    江爱军要接济这些人的时候拿家里的钱虽然王茜一直在吵,但是最后总是会松口的。虽然明面上一直在数落江爱军,但是私下里她总是会和江华讲:你的爸爸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人就要向你爸爸一样。

    江华也在这种耳濡目染下有了讲义气和急公好义的性格。这种性格一直到今天都保留在了她的身上。

    而在她念书的时候,她的这种性格则体现在帮女生平事儿上。

    当时学校里谁不知道有个女霸王,要是交了她班上的女同学当女友而之后敢劈腿的话就会被她追着爆打。是真的打的那种。

    男生和女生打架已经很丢人了,而且最丢人的是还打不过她。所以江华在她念书的双庆一中也是威名赫赫了。

    其实说实话她自己还蛮享受这种感觉的,虽然她的父母那个时候一直都叫她要有点女生样,不要成天和人打架。

    但是江华特别喜欢那些女生崇拜自己的样子。江华这人学习好为人仗义,强势的时候比男人还爷们,周围的女生都围成了一个团伙跟着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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