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谁签的字-《方外:消失的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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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相龙也不指望这个下属公司能赚钱,洪桂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洪家兄弟想用钱,在这家公司里走账就行,别直接跑来找他、乱了整个集团的规矩。对于洪福工程公司的很多事情,田相龙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经常将江北建设集团的一些项目交给他们做,同时利用自己的关系给他们介绍一些工程项目。
江北建设集团的根据地是在江北区,江关区一带的改造项目,江北建设集团后来也参与投标了,但是并没有中标,而且田相龙也清楚自己只是来陪标的。但是在此之前,江北建设集团还是接到了一个小的工程项目,就是龙关镇的旧房拆除,交给了洪福工程公司。
动迁如今是政府行为,是有总预算包干的,所以这活并不算太好干。名义上是城建部门牵头,但政府机关人手有限,实际工作又太繁琐,既然请了工程公司,很多工作比如挨家挨户商谈拆迁补偿、签属协议,也都推给工程公司去办了,只是最后确认时走一下过场手续。
当时也抽调了警力进行配合,李青花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的小组长就是孙达。其实这活大家都不太愿意干,不仅麻烦而且容易得罪人,而且意味着总要无偿加班。但如今动迁工作变成了政府行为,抽调警力配合也无话可说。
孙达因为年纪比较大、对辖区情况比较熟悉,所以才成了这个苦差事的小组长。龙关镇一带的动迁工作,总体上还比较顺利,至少没有出现网上那种炒得沸沸扬扬的钉子户,那一带也确实需要彻底改造了。
它的位置已经处于新延伸的市区内,居民也基本上都是城市户口,但大部分建筑是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修的,基本都已经很老旧,甚至属于危房。水电管网系统已经老化,一到下雨天污水四溢,新铺设的煤气、通讯、光纤宽带系统很难规划,只在局部修补已不可能跟上城市现代化的进程。
而且政府拆迁的地皮也不可能全用作商业开发,还有不少地皮要用来修筑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比如在泾阳江的西岸,过去是个码头,沿江修了很多小楼,向前砌一个可以停船的地方,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码头区的功能在几十年前就废弃了,但住户还在。
这些老建筑影响行洪,需要整体拆除。后来江关区将江堤后移,将江岸一带还原成大片的湿地,这些都是只有投入没有收入的。但是改造之后,其他地块的商业开发价值却大幅上升,可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拆迁工作差不多进行了一年,李青花回忆当初,所遇到最多困难并不是谁抗拒拆迁,而是联系不到登记的住户。很多人不住在那里,要么搬到了外地,要么外出打工了,假如连老人也接走了,那么逢年过节也不会再回来。
动迁的消息传开了,很多人倒是主动回来联系了,但有少数人却始终联系不上,这时候也需要公安部门的协助。李青花记得很清楚,下关街道派出所负责的龙关镇,就有那么一户人家始终联系不上。
那是一栋三层带院子的小楼,显得有些破旧了,主人不在家也没有出租,甚至还被一批外来打工者临时占据,直到拆迁时警方入户调查才把人给撵出去了。这里的登记的住户是魏凡超和魏凡婷兄妹俩,而房屋产权所有者是魏凡婷,这两个人都找不到。
当时洪福工程公司很着急,派出所这边的组长孙达也很着急,因为找人就是警方的协助任务,所以李青花的印象很深刻。整个镇子的前期工作都做完了,就差这么一户人家,而上面布置的任务规定了期限,这么无限期地拖下去谁都得跟着坐蜡。
还好事情最终解决了,是洪福工程公司那边找到了人,把拆迁补偿协议给签了。对方选择了一次性现金补偿,按照规定可以拿到三百八十九万。政府规定的标准其实留了一定的讨价还价余地,双方应该还经过了协商,最后的结果是一次性支付了四百万。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拆迁工作也顺利完成了,皆大欢喜。李青花并没有见到魏凡婷,据说人是洪福工程公司找到的,具体情况恐怕也只有孙达清楚。
这么多年过去了,魏凡婷突然又出现了。李青花在派出所门外听丁齐介绍魏凡婷的名字时,就觉得有点熟,她走进大厅问了一声丁齐来办什么事,林达果警官把手续给她看了一眼,她看见魏凡婷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就想了起来。
她又问了几句,随即意识到情况不太对。不愧是干警察的,假如换一个人可能不会想到那么多。当她得知魏凡婷本人那时候根本没回来,也根本没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过字的之后,就意识到问题恐怕比较严重了。
李青花喝完一杯咖啡,讲述了这段往事,魏凡婷本人倒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涂至和丁齐的脸色都变了。
丁齐看着魏凡婷道:“你确定当时没有来签过字?”
魏凡婷:“当然没有了,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丁齐的心念急转,向导了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魏凡婷出来签了字,但她根本就没有方外秘法的修为,所以不会保留记忆,但转念间就推翻了这个推测。原因很简单,魏凡婷那时候根本就不识字!她自己的名字,还是涂至最近才教会她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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