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红星工业-《奋斗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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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至少可以避免“人死了公司也完蛋”的危险。

    因此,对红星工业公司的管理层,就必须要严格地考察任命。

    “以红星厂为核心企业,形成一个企业联合体,这个企业联合体主要是通过控股公司,也就是红星工业来维系。红星厂与红星防务公司合并,重组为红星地面防务公司。我已经和振兴公司谈好,他们会把海滨船厂移交给红星工业,以此换取持有红星地面防务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光靠振兴公司手里的红星防务公司的百分之二十股份,是换不来红星地面防务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的。这个账不难算。方鹤成让李路提条件,李路没有怎么犹豫就要了海滨船厂。

    海滨船厂只能造千吨一下的军用舰艇,主要是作为海军的舰艇修理厂,没有什么技术实力。不过位置很好,有两公里的海岸线,这一溜和红星厂的连起来之后,那可就是差不多十公里长的海岸线了,占了港湾西边的一大半。

    军区后勤部没有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因为海滨船厂不算什么。当然李路有他的考虑,船厂,那必须得有的。

    也就是说,红星地面防务公司的股份划分是红星工业持有百分之九十的股份,振兴公司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份。振兴公司就是个打酱油的,抱着李路的大腿赚外汇是唯一目的。

    那百分之十早晚也是李路的,因为十年八年后部队经商被叫停之后,这些股份都会被清退。花点钱买回来就是了。

    凭借李路和部队良好的关系,又因为振兴公司仅占有百分之十的股份,显而易见,作为红星工业旗下最重要的板块,红星地面防务公司就是李路的帝国,谁也插不进手。甚至可以说,李路把振兴公司拉进来,就有辟邪的考虑。红星防务公司为什么不会被盯上,还不是因为里面有振兴公司的股份。哪个脑子瓦特了的去打部队企业的主意。

    至于红星工业公司,至少十年内,李路是哪怕零点一的股份都不会分出去,必须要保证百分之百的持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未来出现的风云变幻。就好比一支部队,军事主官拥有至高无上毋庸置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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