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会被冤判的大佬-《奋斗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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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红兵给徒弟分析说道,“王朝阳说,东西是他偷的,但是那个女人不是他强奸的。这句话起码可以得出一个关键信息,注意,他说的是那个女人。说明他极有可能不知道有其他几起案件的存在。也就是说,其他几起案件不是他所为。李科长是这句话做出的分析。”

    他徒弟恍然大悟。

    李路坐上副驾驶座,回头对坐进了后排的梁红兵说,“梁局,这个案子可能另有隐情。”

    梁红兵点了点头,“如果你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这个案子就复杂了。”

    李路心里总有说不上来的感觉,那是在战场上长期养成的对暗藏的危险和异常的一种感知能力。面对未知,所有人都是瞎子,一些人在距离谜底揭开前的一定的距离上会感知到一些东西,然后会产生对应的感觉,比如兴奋、激动、不安、心悸、恐惧、茫然,等等等等。

    他有一种感觉,如果这个案子不搞清楚,按照现在的情况往下走,很有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或者是几个不同的案子被人为的并成了一个案子,导致只抓到一部分的犯罪人员。

    最担心的是,那个王朝阳的小伙子,会因此坐上三十年的冤狱!

    然而,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当李路看见王朝阳的时候,他脑子里的一些尘封许久的记忆有了复苏的迹象。这一路他都在仔细回忆,终于在上车之后彻底的清晰了。

    上一辈子,他听妻子提起过陆港地区一起轰动全国的冤案——八十年代的县国营修理厂青年职工因为一时糊涂,偷盗了一个人家的钱财,而他被捕之后,被认为是几起相似案件的案犯,同时犯下了强奸罪、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那男子不断的上诉,却在严打期间作为典型,延长了服刑期。在监狱里足足待了三十年,得来清白出狱,却早已经无法在足足断层了三十年的社会生存下去,五百多万国家赔偿款,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人骗了个一干二净,这个人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一个人最好的三十年全都被耗费在监狱里,他原本只是三五年的刑期。就这么一个人,如果当年的办案人员能够认真一些谨慎一些多一些怀疑,就不会被毁。

    那个人叫王朝阳。

    只是,李路上一辈子并不知道王朝阳是个身手了得的人。

    李路忽然的问,“梁局,这个案子的侦查案卷,能不能给我看看?”

    梁红兵略微考虑了一下,道,“没问题,我跟局长打个招呼,一会儿到局里我让西河县局发一份过来。”

    “好的,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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