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发大财了!-《九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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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穿越深潭进入地底,全身都会湿掉。不过这司马庆,还真是财大气粗。足足一百两银子的一张银票,都没放在羊皮包裹内。不愧是先天强者,不在乎那么点小钱。这包裹内,又是什么呢?”
滕青山二话不说,先将黑火灵根揣在怀里,这可是最重要的。
而后,滕青山才打开羊皮包裹。
“啧啧!”滕青山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这老家伙,还真是够有钱的!”
金晃晃的厚厚一叠金票!
这可是金票!
上面的字迹都是金色的,最骇人的是,一百两黄金的面额的只有两张,大部分都是千两黄金面额的,最后面,竟然几张万两黄金面额的金票!整个加起来,金票足有七八十张,厚厚一大叠啊!
“六十八张一千两的金票!二张百两金票,还有八张万两金票!加起来,148200两黄金金票!接近十五万两黄金啊。”滕青山倒吸一口凉气!
这可就是接近一千五百万两银子!
不管放到哪,都是一笔大财富了!
“就这一叠!”滕青山抓着这一叠金票,好像前世抓着一叠百元人名币感觉,只是,这价值要高上千百倍,“这老家伙,这么一大笔财富,完全放在身上干什么?”滕青山一想,就完全明白了!
滕青山露出一丝笑容:“这个司马庆,是代替‘王陨’的身份!说不定啥时候就跑路,钱财当然不会放在王陨的住处!”
鬼狐‘司马庆’,一旦被发现行踪,就要逃命!
钱财当然贴身藏!
作为一个先天强者,鬼狐‘司马庆’以狡猾出名,一个先天强者要捞钱,当然轻松简单。年过百岁的‘司马庆’这么多年来,积累的财富当然达到一个惊人数值。以他姓格,可不相信别人。
贴身藏好,如果他被杀死,钱财才会被夺。而死了,金银对他也没意义了。
只要他不死,以他先天强者能力,别人还能从他怀里偷东西?所以,他怀里是最安全的藏钱财地方。
“这么多金票,怕是一辈子积累吧,我就收下了!”这么一笔庞大财富,滕青山虽然心中也是一阵惊叹,可也只是令心情愉悦,毕竟作为一个超级强者。捞钱是很简单的事情。鬼狐‘司马庆’估计也就捞了几笔大单子,就停手了。
毕竟,以先天强者实力,即使是明抢!
随便抢一个大盐商,抢夺个上百万两银子,那是轻而易举。
只是,对先天强者而言,金银意义并不大了。
“钱财这玩意,太多,就是数字。不过……没有钱财,却麻烦的很。”滕青山很清楚,这笔钱财可以让父母,让族人生活有更好的改变,“嗯,再看看,还有什么?怎么一本秘籍都没有!这个‘司马庆’,能够模样变得和王陨一样,在伪装上,应该有奇特手段。而且,他在小范围的腾挪闪躲,也比我更灵活。应该有一本上等的近身身法秘籍。”
原本滕青山以为包裹那么厚,应该有秘籍的。
可惜,包裹厚,主要是金票。根本没有秘籍!
原本滕青山心底还特想得到近身身法秘籍,毕竟《天涯行》只是远距离直线轻功秘籍,而不是小范围内腾挪闪躲!
“奇特东西,倒是奇奇怪怪。”滕青山发现包裹内,除了金票外,就是一些很乱的东西,比如银针、兰云珠这些闯天下必备的,还有一个小瓷瓶。除此以外,还有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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