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欢喜哥赶紧趁热打铁:“我那里的住宿环境也非常的好,你和伯母住起来也舒服方便,大福哥,伯母辛苦了大半辈子了,也该好好的享享福了。” 任大福有些心动了,但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还是让他下不了最终的决心。 “大福啊,去吧,去吧。”这时候任钱春花开口说道:“咱们也不贪图什么钱啊钱的,可你都四十了,到现在还没有成家,你总不能不为自己考虑考虑吧?妈年纪大了,活不了几年了,就想着死之前能够看到我的好儿子娶上一个媳妇,再让妈抱上一个大胖孙子,妈死了也能在地下和你爸交代了。” “妈。”任大福一下就急了:“别老说死不死的,那不吉利。” 说完,目光落到了雷欢喜的身上:“雷老板,我也不贪图别的,要是去了你哪里,我就想把我妈照顾得舒舒服服的。” “成,成,我保证把你妈当成我妈一样来看待。”欢喜哥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大福哥,你别叫我什么雷老板的,你就叫我欢喜好了。这样,你准备准备,我明天一早就安排车来接你。还有你在山里种的那些,我都请人把它们给移植到我们那里去。” “恩。”任大福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那我先回去准备一下。” “我送你。” 任大福陪着欢喜哥走了出去,一路上也不说话。 这次可真的是捡到宝了。 这时候的欢喜哥心里要多美有多美。 恩,欢喜哥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好主意。 “大福哥,你的哥哥姐姐,就是那两个不是东西的家伙住在哪里?” 一说到任钱春花的亲生儿女,任大福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黯淡,不过倒也看不出任何的愤怒:“他们住的地方有一百来里的路程。” 好家伙,当年任大福带着自己的母亲硬生生的靠着两只脚走到了这里啊。 “大福哥,明天咱们还不急着走了。”欢喜哥新的主意又冒了出来:“我先带着你到城里给你和伯母买几身新衣服,然后咱们再在城里住上一个晚上,后天,带着伯母一起回家乡去看一看。” “去那里做什么啊?”任大福皱起了眉头说道:“都那么多年没有回去了,那里也没有人欢迎我们了。” “没有人欢迎你们?”欢喜哥坏笑着说道:“你等着,大福哥,我保证你这次回去,我让那两个畜生恨不得跪下来欢迎你,这口气我无论如何都要帮你出了。” 任大福哪里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会想到什么办法? 我们的欢喜哥那可是眼睛一眨就能够想出一个坏主意的家伙啊!(未完待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