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倾销-《大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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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苏尔道:“当然,你难道没有看过中国人自己拍的电影吗?就是在戛纳得奖的那几部。你如果看过那些电影就会知道,中国非常穷,在他们那里的农村,人们甚至连饮用水都成为问题。”

    萨迪摇头道:“我很怀疑这是中国政府的障眼法,这些电影的编剧和导演一定都是中国战略掩护部门的职员,他们拍出这样的电影,正是为了让像你这样从来没有去过中国的人忽略中国的威胁。”

    “的确,我没去过中国,但这又能说明什么?难道你去过中国?”拉苏尔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反过来质问道。

    萨迪道:“我承认,我也没有去过中国。不过我接触过一些到我们公司培训的中国工程师,他们的能力非常强,而且非常刻苦,我认为他们的水平丝毫也不比欧洲的工程师更差。”

    “这只是极少数人而已,而你刚才说的是12亿人。”拉苏尔找到了理由。

    “可是……”

    萨迪还想说点什么,海因茨尔打断了他的话头,说道:“各位,我想我们不应当跑题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应对中国人的搅局。我认为,中国人可能存在着严重的倾销行为,他们在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而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损害了我们大家的利益。”

    “海因茨尔,你说中国人倾销,有证据吗?”莱斯特问道。

    海因茨尔道:“他们的报价单,难道不是证据吗?”

    “这可不够,要指控他们倾销,必须要证明他们在慕尼黑报出来的价格低于他们在中国国内的销售价格,否则是不足以称为倾销的。”萨迪说道。

    所谓倾销,简单地说就是厂家把东西打折贱卖,以抢占别人的市场。但各家厂商的生产成本不同,单纯看一家厂商的产品价格比别人低,并不足以证明这家厂商在进行倾销。国际上认定倾销的标准,是企业在海外市场上的报价低于其在本国市场的报价,比如中国企业生产的一台设备在中国国内报价是100万元人民币,约合12万美元,如果它在国外的报价是11万美元,那么就属于倾销,而如果报价是13万美元,就不属于倾销。至于西方企业生产的同类设备报价是20万还是40万美元,都不能成为指控中国产品倾销的证据。

    “据我所知,中国人生产的175吨自卸车,在中国国内的售价是  300万元人民币,按汇率计算相当于35万美元。而他们在展会上的报价是48万美元,所以很难说他们是在倾销。”莱斯特说道。海菲公司与罗冶有过长期的合作,虽然现在合作已经中断,但有关罗冶的情况,莱斯特还是有所了解的。对于罗冶能够以35万美元的低价在中国国内销售自卸车,莱斯特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事实就是如此,他也没法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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