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轻啄】-《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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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

    实业部,商务司,专利注册部门。

    一个中年官员看着设计图,皱眉头:“真是笑话,女人的肚兜也来申请专利?”

    周赫煊解释说:“西方也是有此专利的,十多年前就申请通过了。我在西式内衣的基础上,又改进了一部分样式。比如你看这个肩带和系带,它是灵活可变的,兼顾了女子的胖瘦和骨架大小。”

    “不准不准,这种发明没有实用性。”官员连连摇头,眼中却露出贪婪之色。

    民国初年的专利,可不是你想申请就申请。《专利法》明文规定,纯理论的发明,以及花费多而用处少的不实用发明,都不给颁发专利证书。

    此规定太过功利,严重阻碍了理论科学和发明研究的展开。同时它还成为专利注册官员的敛财之道,你如果不行贿的话,他就说你的发明没有实际用处,照章不予批准。

    周赫煊拿出一张200银元的支票,又拿出张学良的手书,递过去说:“你再看看,它有没有实用性?”

    那位官员看了眼支票数目,脸上顿时浮出笑容。他又看到张学良的手书,态度瞬间180度大转弯,热情道:“原来是少帅的朋友,您早说啊。先生,您这是要申请发明专利还是改良专利?”

    “改良。”周赫煊道。

    中年官员立即拿出一张空白的改良证书,填写内容、盖上大印,签好姓名对周赫煊说:“你拿着这张证书,可以直接去隔壁申请商品专卖权。”

    张作霖就任安国军总司令后,他是以国家元首自居的,年初返回北平时,京城的官僚也以元首规格来迎接他。

    既然当了国家“元首”,自然要给手下好处,农商部这个油水极多的大衙门也面临着分蛋糕。于是乎,农商部被一分为二,变成实业部和工农部。

    注册专利和商标,都归新组建的实业部商务司统辖。专利权被刚刚组建的新衙门改为专卖权,从以前的五年期限,最长延伸至十五年。

    所以说朝中有人好办事呢,若没有张学良的批条,新式内衣估计很难获得专利。原因非常简单,这玩意儿太过伤风败俗,官僚们是不会予以批准的。就算拿到专利证书,专卖权也很难达到十五年。

    现在有张学良的条子,周赫煊非常轻松就获得新式内衣的十五年专卖权。

    紧接着,周赫煊又马不停蹄去注册商标,这次就要顺利得多。商标名称“魅蔻”,图案是一个美女的上半身剪影。

    北洋政府虽然混账,无力管理地方,但它终归是中央政府,各种国家性质的法律法规需要它来制定和颁布。比如《商标法》和《专利法》,都是北洋政府颁布后,各地方政府照章执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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