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5章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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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可不认为没理由就不能动,不管怎么说,从统治的角度来说,倭国上层是必须得清除的,否则,大华对倭国的统治就不会牢靠。毕竟,大华现在又无法移民很多过去,那里会是倭人主体。必须把过去一直统治着倭人的那些上层集团给清除了,大华才能好好的统治那些普通倭人百姓,在那里建立自己的统治。”
“那我们现在动他们,岂不成了言而无信?只怕倭国其它的大小名主就不肯再降了。”
马周跟张超道。
“所以我们也不急于一时,太子现在的这个策略,在前期来说,确实能够很好的瓦解倭人的抵抗。等征服了整个倭国,到时再慢慢调整,找机会清除倭国上层也不迟。”
真要找机会,哪里会没理由呢。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比如说,倭国的田地,表面上来说,是实行的国有制。所有的土地,都不是私人的,而是倭国朝廷的。朝廷给那些大小名主们颁委任状,让他们代为管理经营田地,那些田成为名田,田主就成了名主。
所以说,张超到时侯只要稍微脸皮厚一点,宣布倭国的田以后改属大华。然后朝廷到时再颁个命令,比如收回田地,不再这样授给私人,改为国有然后出租给百姓。
只此一招,到时就等于把倭国贵族豪强手里最重要的资产田地给没收了。
把这些没收来的田地租给普通的百姓,这样倭国百姓就租朝廷的田,向朝廷交租。
哪怕按新的两税法,农民无田就无赋,朝廷也不亏。因为现在的田赋其实相当低,但如果是收田租,却是高出许多倍的。
比如许多田租,普遍都是三七分,其中地主收租七成,佃农留三成。原来唐初时的职分田,就是分给官员的田,交给百姓租种,然后收租给官员,当时关中地区规定是亩租不过六斗。而那个时候其实普遍收成不高,亩租六斗,基本上就是四六分了。
而如今大华的两税法,在永不加赋这条下,今年一亩田的田赋加丁银,一起才不过十五钱而已。
但如果是官田收租,哪怕朝廷按每亩租额一石,四六分成,交租六斗。就算是粮食产区最低的谷价,每斗五钱,那也得三十钱。这还只是最低的标准,如果按现在的平均亩产,一亩肯定不止收六斗租。
但就算朝廷把倭人名主的田收回,然后租给倭人百姓,倭人百姓也是很划算的。因为在过去的庄园制,或者班田制下,这些倭人百姓不仅要交租调,还要服庸役,其负担可是极高的。
这一招,也是变相的打土豪分田地,只不过不直接分,而是把地分给倭人百姓租种而已。
既打击倭国的贵族豪强,但同时却又施惠给倭国广大下层百姓,而朝廷既有清除倭国上层,还能收回倭国土地,同时用出租这种方式,收获比普通两税更多的钱粮收入。
一石二鸟。
这也是分化倭人上下层的极好方式,打压清洗上层,却施恩下层。
“陛下高明!”
马周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么无耻不要脸,说翻脸就翻脸的手段,一般人还要顾忌一下面子,但皇帝就是能够这么自然而然。
“为了帝国!”张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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