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分家-《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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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在大唐推行一个郡国制呢,类似汉朝,郡县与封国并行。

    不同的是,大唐把中原地区都设为朝廷直属的集权统治区,而在如阴山外的漠南、西域地区、西南的高原,甚至是西南的蛮夷之地,在南海的蛮荒,在东北的山林,把这些大唐鞭长莫及的地方,分封给宗室子弟和异姓功臣们。

    就如周之分封。

    但如汉一样,对封国要控制的严格一些。

    比如说领地分的少一些,限制他们拥有的军队数量,官员要由朝廷委任,封国内朝廷还可以驻军,朝廷拥有封国的外交权等,封国的税收得拿出起码一半给朝廷等。

    总之,就是尽量把中原的世家门阀的力量,引到这中原之外的四夷之地,让他们既能够转移方向发展,同时又能成为中原的屏藩。

    让这些封臣跟四夷们去斗,让他们去开拓领地,每开拓出一片新领地,可以把其中一部分,分封给这位有功诸侯的一个儿子,实行再分封,另一部分则交给朝廷,朝廷也可以再分封功臣过去。

    通过这种再封的策略,也能限制诸侯们的地盘不断扩大,免得主枝弱干。

    当然,李超这样想,其实与历史的潮流有些背弃。

    因为自秦始皇起,都是在进行中央集团,都是中央与地方的,朝廷与贵族门阀之间的交锋斗争。哪怕汉实行分封制,可最初的本质也是为了收权。用刘家宗室,来对抗异性诸侯,夺他们的权。等到后来宗室夺了那些异性功臣的权后,刘家天子不也就开始要削藩收权吗。

    可正所谓屁股在哪,脑袋就在哪。

    李超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普通府兵的儿子,灞上李家如今也是新兴豪门,财粗势大,名望极广。

    李超成了豪族,当然得为自己权贵的阶层利益着想,他并不希望有一天,灞上李家被朝廷杀猪。

    最好保证李家利益的办法,当然不会是跟皇家联姻,跟皇家联姻顶多能保证这一代,甚至这一代都保证不了,跟皇家联姻越容易淌进浑水里出事。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这个分封。

    若真能欧洲中世纪一样,搞出一个大中央,然后是周边诸侯国,两个势力能达成一个平衡,就能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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